房产律师
     刘汝军律师,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农工民主党党... 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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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补偿
强制拆迁、强迫搬迁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
来源:南京律师网   发表时间: 2011-10-23
    根据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、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,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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