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辩律师
     刘汝军律师,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农工民主党党... 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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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措施
对受胁迫等不敢离婚者,应当采取必要的法律援助
来源:南京律师网   发表时间: 2011-10-1
女性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,但更多的女性则是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、遗弃、虐待、不尽义务、酗酒、赌博、吸毒、犯罪、嫖娼等恶习或与丈夫性格不合而急于逃离不幸婚姻。但从现实情况看,有许多遭受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等不幸的妇女,在离婚上也是不自由的,她们往往受到男方的控制,不敢提出离婚,或者提出离婚就遭受更严重的暴力。还有一部分妇女,因为经济不能独立,还能提出离婚。对这一问题,需要 通过妇联等社会组织综合治理,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和法律援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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